指導意見指出,落實國務院《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》,加強光伏發電并網服務、保障性收購等全過程監管,確保補貼資金及時到位。
日前,中國能源局發布了《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2014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》,指導意見圍繞確保國家能源戰略安全、轉變能源消費方式、優化能源布局結構、創新能源體制機制等四項基本任務。
指導意見提出,大力發展清潔能源,促進能源綠色發展。堅持集中式與分布式并重、集中送出與就地消納結合,穩步推進水電、風電、太陽能、生物質能、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發展,安全高效發展核電。2014年,新核準水電裝機2000萬千瓦,新增風電裝機1800萬千瓦,新增光伏發電裝機1000萬千瓦(其中分布式占60%),新增核電裝機864萬千瓦。
加快發展太陽能發電,落實國務院《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》,加強光伏發電并網服務、保障性收購等全過程監管,確保補貼資金及時到位。
重點抓好北京海淀區等18個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建設,在大型公用建筑、工商企業、觀光農業、居民住宅等領域拓展分布式光伏發電。協調地方政府、電網企業和金融機構做好項目建設、并網接入和金融支持等配套服務。探索形成符合實際的分布式光伏商業模式,逐步降低發電成本,力爭2020年光伏發電實現用戶側平價上網。
與此同時,中國能源局下達了2014年光伏發電年度新增建設規模的通知。相較于11月發布的《征求2013、2014年光伏發電建設規模意見》,此次全國裝機量總規模由12GW增加到14.05GW,其中地面電站由4000MW上升到6050MW,分布式8000MW保持不變。